位置:首页-常见问题-备案填写网站主办者(主体)信息注意事项

备案填写网站主办者(主体)信息注意事项

1、主办单位名称:填写必须规范完整,其中不应包含字母或数字。(个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,企业需填写企业全称,与对应有效证件上的名称一致。)
2、主办单位性质:此项必须与单位名称相符,主办单位名称是公司,则主办单位性质不能填写个人,需要选择“企业”。
3、证件类型:此项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及主办单位性质相关联。
4、证件号码:证件类型如果选择“工商营业执照”,那么此处需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,此项必须和证件类型相关联。
5、主办单位通信地址:通信地址须详细填写!请勿用符号表示,如:九州大道42-2-1;请勿填写信箱,如:3050信箱;个人网站通信地址,无论城镇或农村必须详细致门牌号(可填写住宅地址,例如:xx小区xx栋XX室);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、系或班级;上海地区个人通信地址请详细填写至某路几弄几号几室;城镇单位应详细到街道门牌号(大楼名称、楼层房间号),工业区也应详细到几号;农村必须具体到村。
6、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:网站若为个人主办,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应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(网站若为企业——普通的xxx有限公司主办,此项不能出现例如:xxx工商局类似的国家单位,可以填法人姓名,也可以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,或者是XXX集团那种从属关系亦可,若主办单位名称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,此规则可放宽)
7、主办单位所在省 主办单位所在市 主办单位所在市必须具有从属关系,并且与主办单位通信地址一致。
收起
展开